人力成本的计算是医院经营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员工和医院相关方的利益,需要科学地计算出来。人力成本如何算呢?根据《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医院应以成本为基础,结合医院的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来确定医疗机构经营及财务管理模式,同时制定和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人力成本计算标准按照:员工数量、人员工时、劳务工资等方法计算。按月支付基本工资、奖金;支付各项津贴和补贴;支付社保费用;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医院其他管理成本。

一、员工数量

员工数量是衡量公立医院运营成本的重要指标。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零差率销售是国家倡导和鼓励措施。但这种销售是基于政府政策导向而实施的,必须有市场调节能力。因此,在计算员工数量时也应该考虑市场因素。员工数量与人均薪酬有一定关系,与医院运营效益呈正相关关系。薪酬的分配也受市场和个人因素的影响。另外,为了激励员工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因素影响大而不良因素则不利于绩效激励。

二、人员工时

人员工时是指各岗位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每个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月不超过44小时。工时是按照标准工时来计算的。每个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加班。对于那些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人员所享受的福利补贴和年终奖标准均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

三、劳务工资

劳务工资指由医务人员、后勤服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和其他职工等组成,与医院实行同样计酬办法。适用于以合同制为主的医院。在确定单位人工成本时,应以编制单位为基础,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根据工资总额及劳动合同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工种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工资标准。并根据其工作量和实际工作情况合理确定劳务工资标准水平和标准,向全体住院职工支付。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相关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由各用人单位承担。在计算劳务工资时,应从劳务收入中扣除相应的补贴与奖励等支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或调整劳务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等全部工资性收入和政策性补贴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收入根据职工工龄工资或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各项补贴由职工个人负担。

四、项目收费与支出

项目收费与支出是指患者及其家属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活动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如:诊疗费、检验费与化验费等。一般情况下,除药事服务费以外,其它收费项目都是按照规定收费。如医疗服务合同或技术劳务合同规定的项目,需要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并计入医疗机构成本。如因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检查收费项目和检验检测项目,按规定纳入有关部门对诊疗活动中进行监管。

五、其他人力成本项目

医院人力成本的计算,首先要明确的是“人员”,而“人员”主要指职工。要对每个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用均进行核算。包括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等。另外,还有行政人事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等费用,其中属于医院性质而与工资相关的应由医院承担的部分,属于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社会保障方面的其他项目支出也是人力成本中一个重要项目。例如:因公住院费用和因公出国(境)补助费均属于此类成本项目,应在计算其他管理成本时进行列支。其他因个人原因发生的增加也应计入到医院人力资源成本中。另外就是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也影响着医院人力收费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