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产分离与业务分离是两种主要形式,税务处理方式不同
2. 企业所得税处理分为:
股权支付比例≥85%
保持原股东持股比例
维持实质经营活动
1. 增值税/营业税:
2. 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
分立后企业性质未变的,可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按分立资产比例计算优惠金额
3. 亏损弥补:
特殊性处理下,未超弥补期限的亏损可按分立资产比例分配延续
1. 分立前准备:
2. 分立中操作:
3. 分立后管理:
1. 需完整提交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资料(含股东承诺书等)
2. 避免12个月内改变原实质经营活动或转让股权
3. 同步转移债权债务及劳动力,防止被认定虚假分立
> 案例提示:高新技术企业分立时,可通过业务拆分延续15%优惠税率,但需确保研发投入等指标持续达标。建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