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组税务筹划

一、主要筹划方向

1. 特殊性税务处理

满足条件(如股权/资产收购比例≥50%、合理商业目的、12个月内不改变实质性经营等)可递延纳税,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典型案例包括股权支付比例≥85%时,被收购方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交易结构选择

  • 资产收购 vs 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可避免继承历史税务风险,但可能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股权收购税负较低但需承接潜在债务。
  • 打包转让:将资产与关联债权、债务、劳动力一并转让,可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 3. 税收优惠政策利用

  • 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所得税率(一般企业25%)。
  • 跨境重组、集团内部划转等可适用递延纳税政策。
  • 二、操作要点

  • 纳税时间筹划:通过分期缴税或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缓解资金压力。
  • 未分配利润处理:股权转让时,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可单独计税,降低税基。
  • 注册地调整:迁移至税收优惠地区(如海南自贸港)享受地方性政策。
  • 三、风险提示

    需确保筹划方案符合“合理商业目的”原则,避免被认定为避税行为。例如,通过“过桥资金”引入需谨慎,需有真实交易背景。

    如需具体行业(如房地产、金融)或税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案例,可进一步说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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