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属性判定:新业态用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如考勤、奖惩等)和劳动从属性特征
2. 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允许与多个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但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1. 工时计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包含接单、等单、服务准备等环节,企业需设定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工时上限,超时系统自动停止派单
2. 报酬规则:
1. 社保缴纳:企业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拒缴社保,灵活就业者可自主参保养老和医疗保险
2. 工伤处理:
1. 合同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可采用口头协议,但书面合同更利于维权
2. 规则公示:平台企业制定劳动规则需提前7日公示,重大调整需开展风险评估
1. 申诉渠道:企业需建立线上线下沟通机制,鼓励设立内部调解委员会
2. 司法实践:远程办公处理实质性工作内容(如微信处理客户需求)可被认定为加班
1. 选择具有委托代征资质的灵活用工平台确保税务合规
2. 避免对自由职业者实施考勤等劳动管理行为,防止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需要特别注意:2025年司法实践中,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更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从属性特征的仍可能被认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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