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1. 工时与休息制度
企业需制定科学的工作量标准,将接单时间、等单时间、服务准备等均计入工作时间,并设置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工时上限。
达到工时上限时,系统需强制停止派单并推送休息提示。
2. 劳动报酬规则

明确抽成比例、计件单价等,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工作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法定节假日工作需支付合理加班报酬,报酬需按时足额发放并提供明细清单。
3. 规则公示与民主程序
平台企业制定劳动规则需通过弹窗等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重大调整需开展风险评估并提前7日公示。
二、灵活用工社保新政
1. 缴费灵活性
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如养老保险基数可选60%-300%)。
支持按季、半年或年缴费,并可申请缓缴(不影响权益)。
2. 参保便利化
取消户籍限制,简化手续,可通过APP完成参保登记。
三、劳动法合规要点
1. 用工形式界定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且无需经济补偿终止用工。
2. 风险防范措施
明确合同条款:约定工作内容、报酬支付周期(≤15日)、社保责任等。
避免将需持证职业(如医生、律师)纳入灵活用工范围。
四、企业合规建议
建立申诉机制:提供线上线下渠道处理劳动者纠纷。
算法透明化:订单分配规则需公开并接受劳动者监督。
如需具体操作指引,可参考《灵活用工单位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合规性指引》及人社部发布的系列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