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公司与个人之间通常构成劳动或劳务关系,受《劳动法》约束;而灵活用工平台与个人多为合作关系,适用《民法典》。
2. 责任划分
劳务公司需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如社保缴纳);灵活用工平台则通过合作协议规避劳动关系,企业无需为个人缴纳社保。
1. 目标导向
劳务外包以提供劳动力为目标,灵活用工则以业务成果为导向(如按单结算)。
2. 运作机制
灵活用工平台常采用“总包-众包”模式:平台承揽企业业务后分派给个人,并解决结算、开票等问题;劳务公司仅提供人力派遣。
| 维度 | 灵活用工平台 | 劳务公司 |
|-|-|-|
| 税务处理 | 可、优化税负(如个体户模式) | 按工资薪金代扣个税 |
| 用工灵活性 | 支持短期、临时性合作 | 多用于长期或固定岗位 |
| 社会保障 | 不强制承担社保(转为佣金形式) | 需依法缴纳社保 |
1. 合规性问题
部分灵活用工平台因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被查处,需警惕“假外包真派遣”等违规操作。
2. 劳动关系认定
法院会综合实际管理、报酬支付等因素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而非仅依据合同形式。
综上,两者并非等同概念,企业选择时需根据用工需求(如灵活性、成本控制)和合规要求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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