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真不用纳入灵活用工?

这事儿得掰扯清楚。很多中小企业HR最近挠头,因为各地政策说法不一。比如山东明确说劳务派遣人员不算灵活用工,但江苏某些园区又允许算。这到底怎么回事?

先说核心灵活用工本质是非全日制+零工。劳务派遣是另一套体系,属于企业把员工租给别人用。两者合同性质完全不同。劳务派遣有《劳动合同法》管,灵活用工靠的是个人服务合同。所以税务系统一看合同性质,就知道该按哪种规则算。

举个例子某服装厂招了20个缝纫工,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这20人工资走的是派遣公司账,跟厂子没关系。税务查账时,这20人自然不算厂子的灵活用工。但要是改成自由职业者,签个人服务协议,那税务就得按灵活用工规则处理。

政策上为啥这么严格?因为劳务派遣有三性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比如保洁、保安这些岗位,符合条件就能用派遣。但核心业务岗位不行。灵活用工没这个限制,但要求更严的税务合规。比如江苏某园区去年就出过通报,有企业把正式工包装成灵活用工,结果被罚了。

所以中小企业得想清楚要是用劳务派遣,就按派遣规则走;想用灵活用工降本,就得重新设计用工模式。比如某科技公司把部分项目外包给自由职业者,签个人服务合同,这样既能降成本,税务也能过审。

提醒大家现在各地政策在收紧。比如北京明确要求灵活用工人员必须实名制认证,上海要求银行代发。所以别光看省钱的甜头,合规才是根本。真想转型,建议先找专业机构评估,别自己瞎琢磨。

对了,随趣灵活用工平台最近上线了政策查询系统,输入企业规模就能看到匹配的合规方案。感兴趣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