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处签协议就违法?别急着下定论。

灵活用工现在很火,但很多老板搞不懂协议怎么签才合规。特别是需要同时对接多个平台时,一份协议签给A,另一份签给B,这到底行不行?其实关键不在于签多少份,而在于每份协议里写的条款合不合法。

先说说灵活用工是什么。简单说,就是企业不直接招人,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找人干活。比如一个外卖平台,它不直接雇佣骑手,而是和劳务公司合作。这样企业省事,个人也能多赚点。但前提是,这种模式必须符合劳动法。

最近国家出了不少新规。比如2022年人社部发了个文件,明确说用工单位不能变相规避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不能用灵活用工的名义,干着长期雇佣的实事。比如一个设计公司找个人画图,签了个月结的协议。结果这个人每天固定时间上班,干满8小时,和正式员工没区别。这种情况下,就算签的是灵活用工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真需要签多份协议怎么办?比如一个游戏公司,想同时用A平台找程序员,用B平台找美工。这时候,每份协议都要写清楚工作内容、时间、报酬,避免和全职用工混淆。比如A平台协议里写明按项目结算,B平台协议写明按小时结算。这样就算签了两份,只要条款明确,就不算违法。

不过要注意,有些情况确实不行。比如一个人同时在两家公司干全职工作,却签了两份灵活用工协议。这种明显是钻空子,肯定违法。因为劳动法规定,全职员工不能同时和两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再举个例子。某餐饮集团想通过灵活用工降低成本,于是和一家劳务公司签了协议,让劳务公司派服务员来店里上班。但协议里写的却是服务顾问,而且要求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结果被查出来,法院判定这实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企业被判补缴社保、支付赔偿金。

所以你看,关键不在于签几份协议,而在于协议内容合不合规。如果你需要同时对接多个平台,最好找专业人士把关。比如随趣灵活用工平台,他们专门帮企业对接合规的用工资源,还能提供协议模板,避免踩坑。

灵活用工不是洪水猛兽,但也不能瞎搞。多签协议本身不违法,但协议内容必须合法。记住两点一是工作性质要灵活,不能像全职那样固定;二是报酬结算方式要明确,不能含糊其辞。只要做到这两点,就算签再多协议,也大概率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