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
确保取得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因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专票导致的进项缺口。
2. 成立集中采购平台
通过小规模纳税人采购中心(3%税率)分流无票采购,降低综合税负。
3. 分离高/低税率业务
例如制造业将销售与技术服务拆分,分别适用13%和6%税率。
4. 利用税收洼地注册
在海南、西部等地区设立子公司,享受15%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返还政策。
5. 加计抵减政策
生活务业企业可抵减15%进项税额,需建立完整进项台账。
6. 留抵退税
纳税信用A/B级企业可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最高100%)。
7. 自然人代开与灵活用工
针对个人服务支出,通过(0.5%-1.5%税率)或灵活用工平台(6.72%税率)合规处理。
8. 农产品免税政策
农业企业分设生产与加工独立法人,将自产农产品销售转为购销关系以抵扣进项。
9. 延迟收入确认
通过赊销合同调整收款时间,递延增值税纳税义务。
10. 小规模纳税人转换
年销售额500万以下企业可评估转为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案例显示某企业税负从23.2万降至12万。
如需具体行业方案(如制造业、贸易业),可进一步分析进销项结构或提供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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