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部经济园区税收返还
在河南等总部经济招商园区设立新公司,将业务分包至园区企业,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最高80%的财政奖励。例如1亿元开票额可获884万元返还,实际税负降低35%。
无需实体搬迁,通过"注册式招商"即可享受政策,增值税返还比例达地方留存的50%-78%,所得税可核定至0.3%。
二、资源税专项优化
针对山西资源税上调至10%的政策(2024年4月起),利用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开采减免30%资源税,或通过尾矿利用降低计税基数。
合理控制生产工艺与产量,结合地质勘查报告申请税收减免。
三、西部大开发政策叠加
入驻西部地区可享企业所得税由25%降至15%,叠加地方税收返还(增值税/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的40%-85%)。
需同步规划业务结构,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产业目录。
四、增值税链条管理
通过协同发展煤化工等附加值产品,调整进销项结构。原煤采购利用增值税抵扣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可转为园区核定征收企业合作。
对进项不足问题,选择税收优惠园区注册公司,降低综合税负至8.5%以内。
五、资本与资产重组筹划
通过债股比例调整优化所得税(如员工持股计划),利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跨区域整合生产基地,通过企业重组实现税负分摊,例如建立煤炭基地享受集群税收优惠。
> 风险提示:所有筹划需以业务真实性为前提,避免触碰转移定价或虚开发票红线。建议结合企业实际数据定制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