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务派遣
第三方劳务公司招聘并管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劳动关系与实际用工分离。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如制造业旺季用工),但派遣员工比例不得超过10%。
2. 非全日制用工
每日工作≤4小时、每周≤24小时,企业仅需缴纳工伤保险,可随时终止用工且无经济补偿(如餐饮半日制服务员)。
1. 劳务外包
企业将岗位/业务整体外包(如IT维护、物流承包),外包公司负责人员管理,企业支付服务费,不构成劳动关系。
2. 平台型用工
3. 个人承揽
个人独立承接专业服务(如编程、工程),不隶属企业,权利义务明确区别于劳动关系。
1. 劳动关系三要素
需同时满足: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劳动属于业务组成部分、有报酬劳动。例如长期固定岗位员工受考勤管理属劳动关系,而临时项目合作则倾向劳务关系。
2. 协议性质
灵活用工协议若未约定社保福利等劳动关系核心条款,通常视为劳务关系。但若实际存在隶属管理,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案例中旅行社临时工被仲裁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企业需注意:
综上,灵活用工可能但不必然构成劳务关系,需结合合同条款与实际履行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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