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1. 灵活用工平台
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6%税率,如提供信息技术、商务辅助等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为3%,税收优惠期间可能降至1%。
2. 灵活就业人员

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按次收入≤500元免征增值税;超过则按1%(优惠期)或3%征收。
二、附加税
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包括: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左右。
三、个人所得税
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性质不同,计税方式差异较大:
1. 劳务报酬所得
税率:20%-40%(累进),按次预扣,次年汇算清缴。
计算:收入≤4000元减800元,>4000元减20%后计税。
2. 经营所得

查账征收: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按年汇算。
核定征收:部分地区核定应税所得率(如10%)或固定税率(0.5%-2%)。
优惠政策:月收入≤10万元可免征(需税务登记且符合地方规定)。
四、税务风险提示
部分平台因虚开发票、伪造用工等被稽查,企业需选择合规平台,确保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
示例对比
劳务报酬:收入6000元,按20%税率预扣960元。
经营所得(核定1.5%):同等收入仅需纳税90元。
建议根据业务模式、地区政策及合规要求选择税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