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税筹攻略来了

一、核心税筹模式

1. 业务性质重构

将劳务报酬转为经营所得,通过平台并核定征收,个税税率可降至0.5%-1.5%。例如:船企通过平台支付含税服务费,获取6%增值税专票实现全额抵扣,企业所得税节省可达25%。

2. 区域政策利用

在海南自贸港、横琴粤澳合作区注册个体户,应税所得率可享5%优惠;部分地区对灵活用工人员经营所得核定税率低至0.5%。

二、关键操作要点

  • 票据合规:平台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增值税专票(税率6%),企业可100%税前抵扣。
  • 法律关系隔离:个人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避免用工主体风险,确保“四流合一”(合同、资金、票据、业务流)。
  • 免税额度:单人单月收入≤9.8万元可免征个税,部分资质平台(如橙薪云)10万元内可0申报。
  • 三、场景化案例

    某船企年用工成本6000万元,转型灵活用工后:

  • 支付平台服务费6300万元(含6%增值税),节省企业所得税1425万元/年;
  • 增值税进项抵扣356.6万元,稽查风险归零。
  • 四、风险提示

    需选择具备税局代征资质的平台(如提供完税证明),避免虚开发票风险。个体户与灵活用工平台适用场景不同,需根据收入规模选择(个体户年收入120万内可免增值税)。

    如需进一步优化,可结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达120%)或递延纳税政策。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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