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性质与计税方式
1. 劳务报酬所得
适用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按次计算:
收入≤800元:免税
800元<收入≤4000元:减除800元后按20%计税
收入>4000元:减除20%费用后按20%-40%税率(超额累进)
需纳入次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 经营所得

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自然人:
按核定征收率计算,通常为0.5%-3.5%(各地差异)
部分地区月收入≤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及个税
无需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二、灵活用工平台的特殊政策
代征服务:平台可代缴个税,按经营所得核定税率(如0.5%-2%)
增值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1%(2025年政策延续)
三、操作建议
1. 短期合作:选择自然人代开,享受0.5%-1.5%核定税率
2. 长期合作:注册个体工商户,申请0.5%-1%核定税率
3. 合规要求:确保平台具备委托代征资质,收入性质明确

> 示例:某自由职业者通过平台获得6000元收入:
若按劳务报酬:应纳税额=6000×80%×20%=960元
若按经营所得(核定1%):应纳税额=6000×1%=60元
建议根据业务规模选择税务登记方式,以优化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