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劳动法新规速览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1. 工作时间管理

  • 企业需制定休息办法,明确计入工作时间的范围(含接单、等单、服务准备等)
  • 协商确定最长接单时间与日工作时长上限,超限时系统需强制休息并停止派单
  • 2. 劳动报酬规则

  • 明确抽成比例、计件单价等标准,非全日制用工适用小时最低工资
  • 法定节假日工作需支付加班报酬,报酬需按时足额发放并提供明细
  • 3. 规则公示与协商

  • 平台规则制定需履行民主程序,重大调整前需公示7日并开展风险评估
  •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新政

    1. 缴费灵活性提升

  • 允许在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如养老保险可选60%-300%区间)
  • 支持按月/季/半年/年缴费,困难时期可申请缓缴
  • 2. 参保门槛降低

  • 取消户籍限制,异地灵活就业者可在就业地参保
  • 简化手续,实现“掌上办”全流程操作
  • 三、非全日制用工核心规定

    1. 定义与合同

  • 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
  • 允许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2. 终止与薪酬

  • 双方可随时终止用工且无需经济补偿
  • 小时工资≥当地最低标准,报酬结算周期≤15日
  • 四、2025年劳动法全局调整

  • 工时弹性化:允许不定时工作制,但月加班上限36小时
  • 社保全覆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体系,提高待遇水平
  • 如需具体场景适用建议,可进一步提供细节咨询。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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