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性质筹划
1. 劳务报酬 vs 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按次计税,4000元以下减800元费用,4000元以上减20%费用,税率20%。
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收入可转为经营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成本费用可扣除。例如:年收入10万元扣除6万成本后,税负仅2500元(税率10%)。
关键操作:通过个体户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可降至3%以下。
2. 区域免税政策

部分地区对月收入10万以下的灵活用工人员免征个税,需满足税务登记且收入性质为经营所得。
二、平台合作模式选择
1. 参与经营型平台
平台直接代扣个税并开具发票,企业可合规获取进项抵扣。
适合长期合作,避免虚开发票风险。
2. 中间服务型平台
平台作为中介代缴个税,个人按劳务报酬计税,但可通过拆分收入降低税档。
注意:需区分服务类型,避免全部按低税率核定征收的合规风险。
三、政策红利利用
1. 专项附加扣除
灵活用工人员可申报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扣除,年省税最高4800元。

2. 养老金扣除
通过申报个人养老金专项扣除,可额外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风险提示
虚构交易或虚开发票将面临稽查风险。
选择国资背景平台(如比安灵工)可提升合规性。
通过合理规划收入性质、匹配平台模式及用足政策,灵活用工个税综合税负可优化至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