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营所得:适用于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或以个体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灵活用工人员。需按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
2.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临时提供独立劳务(如设计、翻译等)的情况。单次收入≤4000元可减800元费用,>4000元减20%费用,按20%比例税率计税,高收入可能加成征收。
差异点:经营所得可核定征收(如部分地区税率0.5%-3.5%),劳务报酬需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类型 | 费用扣除 | 税率 | 申报方式 |
|-|||-|
| 经营所得 | 年度总收入减成本、费用 | 5%-35%超额累进 | 按月/季预缴,年度汇算 |
| 劳务报酬所得 | 单次收入≤4000减800元;>4000减20% | 20%(高收入加成) | 支付方代扣,年度汇算 |
通过具备委托代征资质的灵活用工平台,个人收入可视为经营所得,由平台代缴个税(如核定税率0.5%-3.5%),且不影响综合所得汇算。
风险提示:需确保平台资质合规,避免虚构交易引发的税务风险。
部分地方对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征收,例如:
1. 税务登记: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但长期从事经营活动的,可能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2. 凭证留存:经营所得需保留成本费用票据以备核查。
3. 合规性:避免通过虚增业务量避税,否则可能面临补税及处罚。
如需具体操作,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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