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价格核定规避
通过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等方式降低净资产,使转让价贴近公允价值,避免税务机关按净资产核定收入。例如:转让前将未分配利润分配(居民企业间股息免税),可减少计税基数30%-50%。
2. 成本费用最大化
1. 特殊性税务处理
满足股权支付≥85%、商业目的合理等条件时,可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典型案例:集团内部100%控股企业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12个月内不改变经营实质可暂不纳税。
2. 跨境架构设计
通过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如香港公司转让内地股权适用5%优惠税率(需提供"受益所有人"证明)。
1. 分期收款递延
协议约定分期支付转让款,待全款到位后再办理工商变更,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技术成果注资
用专利/软著实缴注册资本可递延个税至股权转让时,按增值部分计税(如800万技术出资5年后转让仅就200万增值缴税)。
1. 园区财政返还
在税收洼地设立持股平台,享受地方留存部分70%-90%的返税(如分红税、股转税)。
2.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企业股东通过小规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增值税按3%而非6%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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