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笔收入减除优惠:灵活就业人员年内首次取得劳务报酬时,可参照工资薪金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后再计税。
示例:首次收入1万元,预缴个税=(10000-5000)×20%=1000元(原需缴1600元)。
2. 税率选择多样化:通过税收园区注册个体户或,综合税率可降至2%以内(如双免个体户年收入120万内免税)。
3. 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区分:办理个体户登记的灵活就业者可按经营所得计税(税率0.5%-3.5%),否则按劳务报酬20%-40%税率代扣。
1. 电子发票普及:劳务报酬发票可线上申请,无需线下办理。
2. 汇算数据互通:企业预扣数据与个人收入自动归集税务系统,减少申报误差。
3. 弹性缴费机制:允许按季、半年或年缴纳社保,困难时可申请缓缴。
建议企业通过《合作协议》明确用工属性,留存服务记录备查,个人可优先选择社保缴费基数60%-300%的弹性区间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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