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缴费基数灵活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部分地区60%-300%)自主选择档次,适应收入波动特点
2. 参保门槛降低:取消户籍限制,简化异地参保流程,通过手机APP即可完成全流程操作
3. 缴费周期多样化:新增按季/半年/年缴费选项,部分地区推出"缓缴"政策,特殊困难时可暂缓缴费
4. 保障范围扩大:允许用人单位为不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1. 自然人收入全监管:税务机关已实现委托代征和数据的全国汇总,对收入超120万的自然人进行业务真实性核查
2. 地方限额调整:部分省份将灵活用工平台单人单月收款上限设为6万元
3. 税收优惠收紧:国务院明确禁止对特定经营者给予差异化财政补贴,导致多家服务商上调服务费率至6.81%-7.72%
1. 争议处理:推动建立一站式调解中心,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指导案例
2. 工会覆盖:鼓励新业态从业人员加入工会组织
3. 职业伤害保障: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1. 平台责任强化:要求定期报告用工情况,加强对算法定价和抽成比例的监督
2. 服务标准统一:出台《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平台业务风险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
3. 四流合一要求:企业需确保合同、资金、发票、业务四流一致,避免税务风险
> 提示:灵活用工企业应重点关注社保参保合规性、税务申报真实性以及用工协议规范性,建议通过正规平台开展业务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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