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年龄分类调整
1. 男性灵活就业者
基准年龄: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
过渡节奏:每4个月延迟1个月(1970年后出生者统一63岁退休)
2. 女性灵活就业者

原55岁退休群体(如个体工商户):延迟至58岁,每4个月延1个月
原50岁退休群体(曾单位参保满10年者):延迟至55岁,每2个月延1个月
特殊通道:高危工种或边远地区工作者仍可提前5年退休
二、弹性退休新机制
提前退休: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最多提前3年(女性不得低于50/55岁,男性不低于60岁)
延迟退休:每延迟1年养老金增加3%-4%,最长可延至男性63岁、女性58岁
案例:1986年出生的女性灵活就业者,可选择55-58岁间任意时点退休
三、配套政策变化
1. 缴费年限
当前最低15年,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逐步过渡至20年
允许补缴断档期(如杭州支持2011年后的断缴补缴)
2. 缴费基数
可在社平工资60%-300%间自选,收入不稳定者可选择低档(如按60%基数月缴约840元)
3. 户籍限制取消

2025年起全国参保不受户籍地限制
> 特殊提示:1965-1980年出生的男性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1976年9月后出生者将统一63岁退休,此前出生者按过渡期规则执行。建议通过各地人社部门"退休进度条"服务测算个性化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