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票主体选择
1. 平台作为开票主体
适用场景:平台提供全流程人力资源服务(招募、薪酬发放等)时,建议以平台名义开票。
税率:一般纳税人按6%(现代服务业)开具专票,可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需符合政策)。
2. 灵活用工人员作为开票主体

需完成临时税务登记或个体户登记,按经营所得申报个税后可开票。
若为自然人代开,需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申请,备注劳务报酬所得由购买方代扣个税。
二、开票条件与要求
购买方资质: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完整开票信息(税号、银行账号等)。
业务真实性:必须基于真实交易,留存任务派单、验收记录等证据链。
发票备注:差额征税业务需在备注栏标注,服务名称需与合同一致。
三、操作流程示例(以平台开票为例)
1. 企业客户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费用。
2. 平台收款后开具专票,金额包含服务费及代付薪酬(如:支付106万含6%税费)。
3. 税务申报:平台按月申报增值税,企业凭专票抵扣进项税。

四、风险提示
禁止虚开发票,否则面临补税、罚款及刑事责任。
选择具备委托代征资质的平台,确保税务合规。
如需具体系统操作(如京东灵活用工平台),可登录账户在“发票管理”模块提交开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