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灵活用工人员中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比例不足10%,导致维权基础薄弱
2. 社会保障覆盖不足:工伤保险、带薪休假等传统权益难以落实,养老医疗等长期保障存在缺口
3. 收入稳定性差:工作机会波动导致收入大起大落,影响基本生活质量
1. 劳动关系界定模糊:平台经济下用工性质难以归类,易引发法律纠纷
2. 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增加:需建立适应弹性工作制的考勤、绩效等新型管理制度
3. 文化融合难题:多元背景的灵活用工人员需额外企业文化培训
1. 现行劳动法滞后:1994年《劳动法》以标准劳动关系为框架,难以覆盖新型用工形态
2. 监管职责不清:社保机构对非传统用工的监管手段和标准尚未完善
3. 争议解决机制缺位:灵活用工纠纷缺乏高效、低成本的专门处理渠道
1. 立法层面:推动修订劳动法或制定专门法规,明确平台用工性质认定标准
2. 社会保障创新:探索按单缴费、个人账户跨平台累计等灵活参保方式
3. 技术赋能管理:利用数字平台建立电子合同存证、工时追踪等保障体系
当前灵活用工已占劳动力市场重要比重,亟需构建兼顾灵活性与安全性的新型劳动法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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