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合规指南劳动法新解

一、劳动关系认定核心标准

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即使签订《承揽合同》或《合作协议》,若存在以下特征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 接受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考勤、绩效考核等)
  • 工作内容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组成部分
  • 报酬呈现周期性、固定性支付特征
  • 2. 典型案例警示

  • 工作地点与注册地不一致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如恩平法院案例)
  • 通过第三方支付工资仍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 二、合规操作关键要点

    1. 合同签订要求

  • 必须明确用工性质(劳动关系/民事合作)
  • 短期用工建议采用《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禁止对医生、律师等需持证职业使用灵活用工
  • 2. 薪酬与社保规范

    | 用工类型 | 薪资支付方式 | 社保责任主体 |

    |-|--|-|

    | 标准劳动关系 | 企业直接发放 | 企业全额缴纳 |

    | 灵活用工 | 平台代发(需完税) | 按地方政策执行 |

    3. 风险高发区

  • 将核心岗位伪装成灵活用工
  • 通过多层外包规避用工责任
  • 未区分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个税申报
  • 三、2025年政策新动向

    1. 立法进展

    人社部正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立法,拟建立:

  • 分层分类权益保障体系
  • 劳动规则强制公示制度
  • 2. 监管重点

  • 严查"假外包真用工"行为
  • 平台经济领域社保缴纳试点扩大
  • 建议企业定期审查用工协议,对持续服务超6个月的灵活用工人员建议转为标准劳动关系,以避免法律风险。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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