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定位调整
避免产品被归类为高档化妆品(单价≥10元/毫升或15元/片),可通过强调性价比或拆分包装降低单价。若确属高档化妆品,可与普通产品捆绑销售,平衡整体税负。
2. 价格区间设计
合理设置产品单价略低于征税门槛(如9.9元/毫升),或通过促销活动分散高单价产品的消费频率。
1. 独立销售机构设立
通过转让定价将生产环节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分支机构,降低计税依据。例如在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地区设立子公司。
2. 子公司与分公司选择
1. 增值税抵扣优化
优先选择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确保进项税额充分抵扣。运费需按商品价格比例分摊计入完税价格,需单独核算。
2. 消费税政策利用
1. 折旧方法选择
采用加速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增加前期成本,延迟纳税。
2. 费用支出规划
广告费、环保设备投资等可依法税前扣除或抵免,需提前备案。
动态调整:需定期评估政策变化(如年度跨境限额26000元或区域优惠调整)对方案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