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的概念很多,如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等。我们将这些成本统称为人力成本,比如绩效工资、社保基数等。而有的企业为了吸引人才或留住人才,不惜以高于市场水平的价格引进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来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这类行为也被称为人力成本。比如为发展壮大企业的人力资源团队,引进高端人才或采取各种措施吸引、留住人才,都属于人力成本。

一、什么是人力成本?

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为满足经营目标而发生的人力资源支出及其产生与产出有关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简单来说,就是“在不考虑企业的各项成本,而只考虑人员数量和价值”。人力成本包括了薪酬、福利、保险等。其中薪酬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最基本的支出(包括绩效工资及其扣缴)之一。员工绩效也被称为“价值贡献”成本项目中最主要和最核心内容。它是企业价值创造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员工提供物质和精神奖励或者支付相应标准的报酬。也是员工最基本的要求。是人力资源活动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它是满足企业各种劳动和需求的有效手段。我们以工资为例说明这一点。

二、哪些业务不属于人力成本范围?

对于这类问题,企业需要认真区分哪些业务不属于人力成本范畴。1、劳务费:公司为招用劳动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等。2、社会保险费:指国家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失业保险费。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在职职工提供的福利费或抚恤金、救济费、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等支出。3、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培养职工所需的一般教材费及其他各种名义的经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等支出。3、差旅费:指在交通往返费用以及其他出差费用取得发票等开支。这些项目应当作为人力成本支出在税前冲减或转回,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规定进行处理。

三、如何处理费用?

由于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的性质、目的、内容和性质不一样,因此两者处理方法也不相同。财务费用一般以“银行存款”为单位进行处理,而管理费用一般会直接列支于“销售费用”,也就是费用发票上明确列明。财务部门在记账时,一般都会将其和行政费用一起处理。因为这些费用通常涉及的是财务管理业务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手续费用和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资产减值损失等。但也有部分会单独核算,比如公司为发展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这类费用在会计上应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是业务招待费也可以直接处理,但是也有很多财务处理方法。因此需要关注这些“会计科目”,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处理即可。

四、如何理解税法对员工薪酬的规定是什么

从上面三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对员工薪酬的规定是比较模糊,很难界定具体业务类型。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36号)第26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先按工资、薪金纳税。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应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不得扣除。也就是说,员工在企业期间因其工资、奖金等所得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实物、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范围。但企业可在工资薪金总额外结合单位职工福利费支出情况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另行计算扣除,但应将相关内容计入企业成本中去。对于个人来说,其工资薪支出符合员工成本费用归集和费用扣除的标准。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上述费用用于支付所购物品或者支付款项时,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直接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范围和条件的纳税人应当计算缴纳税款。

五、结语

其实,对于公司来说,人力成本并不是完全不能算到财务账上的,它其实已经计入到了企业经营活动中了。比如有些企业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把一笔本来应该在财务中支付的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我们可以做个假设没有这些费用,那有没有其他费用呢?当然是有的。

六、案例分析和讨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人员费用》,组织管理费的支出属于人力成本,应该在企业的“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计算人力成本时往往忽略这一项,认为这是正常的成本,可以不在成本中列明,也可以单独列明。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属于成本加计扣除项目范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并入当期成本。这就涉及到了“费用化”处理方式。首先应将支出项目和费用列支,否则会增加企业每年的税负。对未抵扣部分给予增值税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