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进项票的税务筹划

一、优化供应商管理

1. 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在合同中明确发票开具条款,将开票能力纳入供应商考核体系

2. 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长期无法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减少合作,必要时终止合作

3. 规范零星采购:通过委托采购或个人方式解决小额无票支出

二、完善内部管控

  • 强化报销审核:实行"无票不报销"刚性制度,特殊情况需高层审批并附说明
  • 定期培训员工:通过案例讲解、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全员发票意识
  • 业务模式调整:区分产品与服务收入,避免混合销售导致税率适用不当
  • 三、活用税收政策

    1. 简易计税方法:建筑清包工、仓储等30余类业务可适用,无需依赖进项抵扣

    2. 税收洼地政策:在江苏等园区注册公司,可获得增值税/所得税最高80%的财政返还

    3. 个独企业核定征收:转换部分业务至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率降低税负

    四、纳税人身份筹划

  • 分设小规模纳税人主体:针对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业务,通过分公司形式适用3%征收率
  • 一般纳税人拆分:将高销项业务与低进项业务分离,平衡整体税负
  • 五、行业特例解决方案

  • 建筑/物流行业:通过甲供材料、集中采购等方式规范供应链
  • 服务型企业:提前约定劳务报酬开票条款,避免现金支付导致的票据缺失
  • > 关键提示:长期进项不足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风险,建议优先通过业务真实性改造实现合规,慎用激进筹划手段。具体执行前应咨询专业机构进行税负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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