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为生产和维持企业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各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其他各种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员工福利,以及由上述报酬支出构成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薪酬支出和其他相关费用。薪酬,是指在职工工资之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工资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费;发放补贴、奖金和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费用,包括职工薪酬,由福利费开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项目中说明。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费用也应计入该公司管理的各类费用中。在会计上一般应列支如下:人力成本是指为组织成员提供劳动所必须的物质、技术和信息等基本资源,并使其能够有效使用而发生的所有成本支出。

(1)招聘员工的直接支出。
包括企业向求职者提供补贴、福利以及直接支付的其他费用。例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向劳务派遣劳动者而发生的工资、薪金、福利等支出,应计入“工资薪金支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进行内部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和劳务费标准分别与分配给用工单位的部分工资进行分摊。不能直接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并在实际支付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工资奖金”科目;在实际支付时,在发生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科目;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相关费用(不含“工资、薪金”)计入管理费用与营业外支出。不能直接抵减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将应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所有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费用(包括五险一金),确认为工资、薪金收入总额,然后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科目;(2)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人力成本费用。如:某企业于2018年2月2日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了30名生产车间工人,支付工资10万元,同时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2000元用工工资(不含五险一金)。2023年2月27日,该企业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其作为员工直接招用的对象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社会保险基金。该招聘人员发生的直接支出为:管理费用4000元、职工福利费35000元。(3)为提高职工素质、技能支出所支付给职工的薪酬部分(含“工资、薪金”和“奖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时可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辅助加薪列支。若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计入其他收入中计算扣除时,直接转入管理费用。但应由招聘部门承担因工资发放而发生之
(2)福利支出。
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工资总额的8%提取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可以计入本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福利;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补贴、奖金和福利费;福利成本包括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包括职工为个人买车票、食品、住房、通讯、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公用设施费用等。职工福利费中规定应列支的其他费用,应按照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例】 A公司按月发放职工福利补贴(津贴、福利费),每月200元,应按以下比例计算:企业应按照工资总额20%提取职工福利费至实际发放时止:福利补贴*月折现率 x 200 (月份数);(即发放标准=[职工工资总额/当年全部工资总额]÷12*80%+职工福利资金×12个月=6800元)
(3)人力成本确认时的扣除项目。

在日常活动中,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员工薪酬以及因支付该员工的工资总额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成本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范围内税前抵扣。比如,人力成本确认时,可以税前扣除项目有:(1)个人劳务税;(2)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法调整时,为调整税前扣除项目进行调整形成的当期收入成本费用;(3)个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薪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4)劳动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5)住房公积金;(6)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7)职工福利费;(8)其他劳务费;包括:薪酬、职工福利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等。
(4)计提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指当纳税年度内有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时,因递延所得税而引起的税前扣除的金额少于当期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使当期所得税额减少的金额。其计算公式为: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递延所得税前所扣除年度期间费用×(1-可抵扣亏损)÷12×(1+20%)/12+(1+20%)×10=应纳税所得额/(1-税率)>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1-1)×10%=13,050,000.00元-10,000元-(1-10%)=24,000.00元人民币(小计)。企业应按如下税率计算:按照1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递延所得税一般在所得税年度开始之前计提或者开始计提,在开始纳税年度需要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冲减递延所得税金额,按年度计算纳税时间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企业年度所得税前扣除限额为基数计算至本期纳税年度终了而不得税前扣除或补缴的期间。递延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递延所得税前利润×20%×10%=3,000元×10%=21,000元-100=40,000元(小计调增)+5,000元×10%=27,408,000.00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可以在税前扣除。在适用时按规定计提等额递延所得税的优惠可以递延至以后纳税年度再计算扣除。
(5)如果按企业薪酬支出作为一项资本化处理,其应计入当期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之中。
企业薪酬支出,不应在会计期间内摊销,也不得在税前扣除。【例1】某企业制定了一项企业激励计划。该企业打算招聘员工,因此向人力资源部门支付了1万元的薪酬,占该公司人力成本支出的10%。其薪酬支出应当计入当期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之中。由于该项支出是一项资本化处理,因此当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不得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摊销。在以后期间的会计期间内以摊销方式进行分摊;工资薪金所得税之前,计入当期损益;工资薪金所得额的90%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5号文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其他业务和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