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计税方式优化

1. 甲供工程计税选择

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合同不含税价款的6%时,采用一般计税(9%)更优;反之选择简易计税(3%)。例如水泥、钢筋等大宗材料由发包方提供时,可优先适用简易计税。

2. 合同分拆策略

将设计(6%)、施工(9%)、采购(13%)模块拆分签约,避免整体按13%计税。如EPC项目分签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可降低综合税负。

二、供应链管理

1. 供应商筛选

优先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票的一般纳税人合作,避免小规模纳税人进项抵扣不足问题。

2. 园区政策利用

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新公司承接业务,可获增值税留存部分(50%)的70%-90%奖励,相当于实际税负降低35%-45%。

三、纳税人身份规划

1. 小规模纳税人转换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3%征收率),但需权衡无法抵扣进项的损失。

2. 兼营业务单独核算

若同时涉及不同税率业务(如设备租赁+施工),需分别核算,否则从高计税。

四、特殊场景筹划

1. 自然人

包工头出租设备可凭合同在税收园区代开,综合税负约3%,且不计入汇算清缴。

2. 平衡点测算

材料成本占比>46.15%时采用包工包料;<46.15%时选择甲供材模式。

风险提示

所有筹划需以业务真实性为前提,避免虚开发票或人为拆分合同等违规操作。建议结合企业实际税负率、资金流和业务模式综合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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