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班,我一直认为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加班本身并没有错,但是有不少企业存在将人的寿命与金钱挂钩的现象,尤其是对于人力成本较高的制造业行业来说,将人的生命与金钱联系起来就不合适了。那么问题来了,企业为什么要强制员工加班呢?下面我就这两个问题做个简单分析。

1.加班和延长工作时间是两个概念

首先,加班的定义是企业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休息时间,而延长工作时间则只能是延长了工作时间以外的休息时间。我们常见的企业实行加班制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生产任务较重致使人力资源紧张;另一种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延长某项工作时间,所以导致职工加班至深夜(个别地区有特定规定)。

2.加班产生的成本谁来承担?

在很多人看来,这应该由企业来承担,毕竟企业是为员工服务的,为员工创造价值的,如果员工要加班,那么企业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成本。但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一旦企业强制加班费,那么员工们只能从工作中抽离出来,这样一来自己就有可能没有钱,甚至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要去找工作。所以对于加班费而言,企业不应仅仅从经济角度考虑,更应从工作角度考虑。如果从员工角度考虑的话,那么个人是无法负担其中任何一笔费用了,甚至还会因工作中出现问题而影响个人家庭生活。而对于有些企业来说,强制员工加班其实也是为了提高人力成本,毕竟这些成本最终都由员工来承担了。而至于那些在企业辛苦工作十年以上、甚至数十年的老员工们的福利费用、保险费用等怎么算也要算到经济成本中去了。

3.企业应如何避免这种情况?

其实,大多数企业之所以强制员工加班,主要是因为加班所带来的成本增加,而增加的成本就需要由其他员工承担,而这些员工的加班时间相对来说较长,对于企业来说,这些成本就需要由其他员工来承担了,所以,如果企业强制要求加班,则只能从增加自己的工资中来弥补这部分损失。但同时,强制延长工作时间还会增加企业人力成本,甚至会让企业在短期内难以盈利,如果企业不想增加这些成本的话,那就只能将这种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了,那么企业还能坚持多久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解决:①使用年薪制:如果你想得到一份好工作或者不错的收入,那么在没有完成工作量或完成不完工作量时就要让员工继续加班了。

4.如何实现劳资双方更好的沟通和协作?

这里我想分享两个案例。第一个案例是微软。微软在全球拥有超过300万员工,其中近一半的功劳都来自于全球员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大型企业都很注重员工的发展和提升的原因,很多大企业都是为员工提供各种各样的培训课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不能仅仅只是要求公司和企业内部的工会和组织要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5.员工作为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一)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二)工作时间工资;(三)加班加点工资;(四)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有很多,例如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实行弹性工作制等。一般来讲,工作时间按照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计算: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平均加班时间不超过4小时。劳动者需要知道,法律对加班工资有明确规定,加班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支付,加班工资要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如果没有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企业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企业继续延长时间并支付加班费;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经济补偿;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