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谈一谈出口人力成本的增减变化。我们都知道,我国的人力成本占企业总花费的比例是很大的,我们可以把人力成本分为直接雇用劳动力和间接雇用劳动力两个方面。目前我国企业普遍采用的劳动法规定,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者提供福利待遇,并在工资中直接扣除社保和公积金。除此之外还需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和为劳动者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由此可见,人力成本在企业运营方面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除国家规定外,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享受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不缴纳或者补足的,依法向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正常情况下三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括在本企业工作的日期和在本单位提供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基本条件下,试用期包含在本企业提供的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基本条件下。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在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手续。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向劳动力市场调节器提出试用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试用期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试用法审查意见并通知劳动者本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人不按时缴费的,除补缴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在本单位工作了一年以上的固定工资报酬、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双方平均工作量折算发放金额不低于当地月最低档工资标准。所以说,法律规定是没有固定年限限制的,所以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可以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来选择相应时间长短来进行筛选。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决定》(国发〔1999〕41号)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与之同时增加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