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公司纳税筹划

一、核定征收政策(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

1. 所得税优惠:入驻重庆、江苏等税收园区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可核定至1%,年开票额度达3000万元,且无需缴纳分红个税^[1][2][8]^。

2. 增值税处理:仍需按13%缴纳,但园区要求进销项匹配且进项占比不低于30%。

3. 配套支持:部分园区提供二三类资质办理及仓储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二、有限公司税收返还政策

  • 财政奖励:在返税园区设立分/子公司,可获增值税实缴额的40%~45%、企业所得税的22%~35%返还。
  • 发票抵扣:园区公司可为主公司开具13%增值税专票(服务类为6%)。
  • 三、其他筹划方式

    1. 个体户核定:通过个体户承接业务,综合税率约2%,年开票限450万;双免个体户(年利润≤120万)可免增值税及个税。

    2. 研发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企业所得税减免。

    3. 跨境/转移定价:通过国际税负差异调整利润分配。

    四、行业痛点解决方案

  • 缺票问题:核定征收政策直接按收入计税,无需依赖成本发票。
  • 合规风险:需避免滥用咨询费等套现行为,优先选择官方认可园区。
  • 建议结合企业规模及业务类型选择组合方案,并注重政策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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