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估算是对企业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一般情况下,根据员工数、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年工资总额的上限和下限。由于劳动成本构成复杂、变化快,所以需要对计算公式进行多次修改及修正。在不同的情况下,人力成本需要采取估算方式进行计算。估算方法也有一定区别。具体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计算员工人数来估计,另一种是按照员工人数或劳动合同期限等标准来确定;根据目前行业的发展水平、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和人员等因素确定。这里就以我本人为例: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往往根据企业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现有劳动者数量及工资水平测算员工成本,然后进行工资总额核算计算员工人工成本,而对于一些生产经营活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企业可参照上一年度(或往年)职工工资总额的平均水平进行推算估算。

一、成本人员数

以我公司为例,每月我公司员工平均工资为3500元,平均加班时间为每天3小时(一般加班6小时),平均加班工资天数为8天,实际员工基数为3500元。则我公司实际成本人员数为:(3500-8)+(36-8)=:360+333+333+333)=740人。如果采用这种方式计算人力成本费用时,因为涉及到实际人数及时间等因素,人员成本可以适当放宽。但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劳动强度较大,因此,以一个生产制造行业为例来说,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为不同区域的员工数量不同,所以在估算人员成本时应适当放宽计算标准。比如某个生产制造行业对技术人员的需求较大,那么也可以参照去年行业平均人工工费为333元/月。

二、按工时计算,每天1小时。

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每日工资300元。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每周工作40天折算工作时间的,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8小时。每日工资为500元。每月计薪天数为28天。

三、按工作量计算。

这种方法是通过计算劳动者的工作量,根据各岗位的工时和劳动强度,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来推算员工成本。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作量是劳动者本人完成工作并经公司确认价值后的工作量和相应的劳动报酬总额计算得出,这种方法不需要经过具体操作人员具体确定工作量,但是劳动报酬总额估算的方法却比较容易掌握。由于劳动者付出劳动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是基于客观存在的客观规律而形成的。这种方法往往能够反映出劳动者自身的思想品质和性格特征,对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有一种准确的了解和认识,能够客观反映劳动者和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且对于了解劳动者自身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及由此形成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因为这种方法能够准确反映出劳动者自身在市场上存在的经济价值,所以也能够获得较高利润。

四、按技术水平(如技术工人)计算

如果一家企业的技术工人数量在5人及以上,则可按技术工资收入推算出该企业当年技术工人工资总额的数额,即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技能工资+技能津贴-技师工资)÷5×5=104万元。以某产品车间为例,实际的生产量为1000吨。该员工今年4月份入职,6月份即完成了2000吨劳动任务: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步支付职工工资并进行技能培训、第三步完成考核与申报工作后生产开始……。如当月该车间当月的销售收入为9万元,那其员工月均工资标准为:这名技术工人所占比例超过50%左右,如果按照我们的推算模型按此比例计算会得出更准确的结果,而由于这个结果还未完成全部业务工作,因此我们对该员工在生产经营上造成的成本也只是其一半以上或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