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学者余秋雨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微博:“从2013年至今,互联网企业支付了1000多亿元的广告费,每一个企业支付多少的广告费?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法规的规定,每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广告代理商所支付广告费的规定不同,比如美国对广告代理商支出费用标准上限为50万美元、日本为150万美元、英国为600万至1000万美元、德国为1500万到2500万美元。如果以广告公司每交一篇稿件的时间作为标准计量,那么中国按照交稿日期作为计量单位还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近年来,互联网广告逐渐进入黄金时代。而在众多与网络媒体有关的事件中,出现了越来越多企业为了拿到丰厚的利润而采用以交稿日期作为计量单位的方式。

一、企业为什么会采用以交稿日期为标准来计算成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业务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广告费的构成、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也会注明广告费所包含的成本。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广告公司数量有限,且自身广告投放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不理想,因此很多企业往往在“业务合同”中以“交稿日期”作为判断支出金额标准;或将“交稿日期”作为确定人力成本的基础单位之一。其实,这种情况下的“交稿日期”既是对媒体行业整体趋势而作出变化的一个反映,也是对企业自身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进行思考和调整的体现;但这其实是因为在计算企业人力成本中涉及到与交稿日期相关事项有许多因素影响。比如有的企业只有一篇稿件,对于一篇稿件在不同的时间点是否需要支付不同价格等等。因此对于互联网媒体行业而言其人工成本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考虑因素。

二、“交稿”究竟指的是什么?

“交稿”指的是广告主从网站上选取素材并下载至计算机服务器上进行发布的过程。而就网络媒体而言,广告与传播的最大区别在于流量分配与价值分配。即广告位在网络媒体上的每一次曝光成本都应在媒体之间进行分配。当媒体的曝光量大时,网络媒体每一个曝光成本都应全部归属于传播商(广告公司)。因此,只要在网络媒体上投放的东西得到了市场价值认同就是网络媒体自身所拥有的价值。

三、相关案例分析

目前,最流行的说法是以交稿日期作为人力成本的计量单位。其实这只是一个营销术语,也是互联网广告行业广泛使用的一个行业术语。比如新浪的《新浪广告:新浪发布一条价值1000万的互联网广告价值1000万》。媒体报道,微博发布这条新闻是在2014年9月13日0点至24点之间。按照上述媒体报道时间的顺序依次为:9月13日0点至21点;9月15日21点至22点;9月17日23点至22点;9月19日23点至24点;9月20日23点至次日0点。以一条广告发布的交稿时间做一个衡量人力成本的标准,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