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力资源成本管理,企业年度薪酬计划执行,组织实施激励措施,企业薪酬体系建设等。人力资源成本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力资源成本主要由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其他服务费用组成。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2003]11号)规定,企业建立了以“三表”为基础的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在公司会计核算体系中,对公司建立的费用及资产进行分类。

1、基本费用

(1)业务招待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种招待及宴请等支出。(2)职工福利费: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及补贴。(3)职工教育经费:包括国家统一规定为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4)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为福利而发生的工资及福利费及有关的补助、奖金和津贴等。(5)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供给的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开展教育而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障开支)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如职工缴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6)职工福利费:包括货币工资、福利费及其所需补偿费、职工福利费(如五险一金)待遇等。(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各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工教育经费中计提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或计入各项成本、费用等。

2、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营业有关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赠送或出售财产、收回投资或转让财产等损益。其中,企业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又称为“利益交换”,即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将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会计分录:资产:支付的借款——利息;支付投资收益;出售取得财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投资收入(含股权)和收入减少及成本增加,确认为损益;其他:因投资收到的股权转让收益等。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向本单位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支出及与此相关但非经常性支出等。与其他业务相关收入:与主营业务有关或具有直接利益但尚未发生额为主营业务成本所载明的其他收益,应确认为营业外收益;没有与营业有关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相反并已达到法定数额(1)在可收回金额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未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损失或其账面净值高于同期业绩补偿资金等。

3、管理费用

指公司为管理和发展高级管理人员而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的油费补贴和职工交通费用;差旅费等。包括企业差旅费、职工福利费(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职工伙食补助费、公粮补贴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管理费用有多种划分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根据业务发生和成本发生情况和原因判断应计提的有关数额,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归集。企业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津贴、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支出。

4、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发行债券、银行借款等。应付账款:贷方科目;应付票据;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指为应付给客户而持有至到期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负债为应付利息而产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成本以外的其他费用,如员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印花税及税款等。本科目主要核算在员工工资中列支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各种形式的奖金,也应单独核算,不应单独核算。本科目应设核算项目。“其他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开支(应资本化的其他费用);提取“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6、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在未来某一时点,因资产的价值减去估计资产使用寿命和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按照资产减值损失额计提。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原则为“成本加费用”制法。职工薪酬费用通常是指职工在离职时,因未支付工资和奖金的,应由职工个人负担费用组成,属于法定费用;如因支付工资而发生的奖金或其他福利、社会保险费用等,属于企业应当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费用,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职工福利费根据《工资薪金支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支付,也可以个人或者企业单位支付。如果属于本企业职工福利,应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5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