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员工均享有降本奖励的权利。具体为:1、降本奖励:每位员工每月完成一项降低成本项目(包括采购及人工工资)可获得相应的奖励。2、降本奖励:根据成本降低情况,进行相应的奖励提升,如:减少职工出勤,减少部分津贴等。员工通过工作节约了经费,减少了设备运转费用。3、其他项目:增加绩效薪酬,如技术人员工资、奖金等。在不增加额外工作的情况下,提高人员工资水平及人均绩效。

一、奖励标准

1、降本奖励:按照实际成本的百分比进行奖励。3、降本绩效工资:每降低成本1/3,获得相应的绩效考核奖金;每降低成本2元/月,每减少1元/月予以扣减相应绩效薪酬。

二、奖励条件

1、目标:每月完成1项以上降本项目(除设备检修外),节约的人力物力,成本可节省至少300元/人(以实际完成数计算)。2、时间计划:每月进行统计报表,报主管进行审批后,将当月所创工作成果以图片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3、内容:项目完成后,需通过公司 HR和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该奖项的设立和发放流程管理中存在问题者,以主管名义进行处理;若出现其他问题:待处理、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处理后不再调整此项目。3、奖金数额:方案实施一个月内通过降本目标达到总成本10%以上;降本达100%以上;降底比例50%以内;降本率不低于40%;年终奖:按照实发标准发放。

三、实施范围:部门经理,各部门主管,全体员工

四、奖励标准:①奖励标准为:降低成本项目平均每个月完成降本目标的10%,给予部门经理奖励1000元。②奖励额度为员工个人收入的10%,共计人民币100000元。②对完成降本任务的员工给与相应的奖励。③若降本项目成功,按计划时间完成奖励金额(含人工工资)计算发放,如未达到项目目标,按未完成的数量进行返款。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公司降本奖励金的实施,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奖金发放到位。降本奖励金管理办法的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原则。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操作,确保项目实施合法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违反制度或不履行承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