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变化
1. 增值税优惠延续
小规模纳税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增值税征收率2024年暂按1%执行(原为3%),单次服务不超过500元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灵活用工平台开具"现代服务"类发票适用6%税率,可抵扣进项。
2. 个税征收优化
办理个体户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0.3%核定征收率(原多为1%-3%)
未登记人员需区分收入性质:劳务报酬按20%-40%税率或经营所得核定(需提供完税凭证)
上海等地试点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最低270元/月),可享公积金贷款资格。
3. 企业所得税扣除
企业通过合规平台支付的劳务报酬和服务费,凭平台发票及结算清单可全额税前扣除,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例:300万收入扣除70万支出后按230万计税)。
二、企业合规要点
1. 用工关系认定

必须签订《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避免出现考勤、岗位隶属等表述
禁止将核心岗位(如总经理)纳入灵活用工,建议限于临时性、可量化的工作(如促销、技术服务)。
2. 票据管理
支付给个人的费用需取得或平台出具的完税证明
平台服务费发票应注明具体服务内容(如"信息技术服务"而非笼统开"人力资源服务")。
3. 风险防范
警惕"中间服务型"平台虚开发票风险,确保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三流一致"
代扣个税时需按实际业务类型申报,不得统一按低税率核定。
三、地域差异提示
税收优惠:天津、河南等地对服务行业灵活用工有专项补贴
公积金政策:目前仅上海等试点城市开放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建议企业在采用灵活用工模式时,优先选择能提供"纸质核定通知书"(如个体户核定)和完税凭证的合规平台,同时关注地方政策动态以获取最优财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