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税收优惠新政速览

一、社保缴费优化政策

1. 弹性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社平工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收入高者可选高基数提升养老待遇,收入低者可减轻负担

2. 跨区域参保:取消户籍限制,允许异地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支持社保"跟人走"的全国漫游模式

3. 多样化缴费周期:除按月缴费外,新增按季、半年或年度缴费选项,并允许特殊困难时期申请缓缴(补缴后权益不受影响)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

  •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2023-2027年间,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部分可叠加享受现行优惠基础上再减半
  • 特定群体优惠:残疾、孤老、烈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地方规定的个税减免
  • 注意限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灵活用工平台取得的经营所得不适用个税减半优惠,仅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
  • 三、增值税及服务规范

    1.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选择放弃免税开具专票,按3%缴纳增值税

    2. 行业规范强化:2024年8月起禁止地方对灵活用工平台提供选择性税收优惠,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分平台服务费已上调至6.81%-7.72%

    四、征管便利措施

  • 通过电子税务局、"乐企"平台等数字化工具简化参保及办税流程,实现社保税务数据实时共享
  • 明确灵活用工平台与劳动者属民事法律关系,需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非劳动关系
  • > 提示:政策具有地域差异性,建议通过当地社保/税务部门官方渠道确认细则。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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