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10万以下免个税新政解读

一、政策核心内容

1. 免征范围

月经营收入≤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或灵活用工人员,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该政策通过核定征收方式实现,部分地区甚至实现增值税与个税双免。

2. 收入性质判定

  • 劳务报酬所得:单次收入≤4000元可减除800元费用,>4000元减除20%费用后按20%税率计税,畸高收入可能加成征收。
  • 经营所得:若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备案,可适用核定征收政策,享受免税或低税率(如1%)。
  • 3. 专项附加扣除加码

    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提高至2000元/月、2000元/月、3000元/月(独生子女),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二、灵活用工平台的作用

  • 合规操作:平台通过税务委托代征资质,将劳动关系转为合作模式,个人无需实际注册个体工商户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 风险提示:需选择正规平台(如具备完税证明),避免部分平台未代缴个税导致企业补税风险。
  • 三、政策执行要点

  • 时效性:年终奖单独计税、个税汇缴豁免(年收入≤12万且补税≤400元可免申报)等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 地域差异:如重庆等地明确月收入10万以下附征率为0%,但具体执行需参考地方文件。
  • 四、政策影响

  • 个人:年收入10万以下群体基本无需缴税,实际到手收入增加。
  • 企业:通过合规平台可降低用工成本,解决公转私无票支出问题,但需警惕不合规平台隐患。
  • 建议灵活用工人员及企业关注地方税务细则,优先选择具备资质的平台合作,确保政策红利合法落地。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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