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定义、法律规定、劳务和灵活用工的分类、特点、优缺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劳务和灵活用工的区别进行了论述,以期让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劳务和灵活用工之间的差别,做到有效地组织人力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一、定义

1、什么是劳务?

劳务指聘用劳务派遣中介机构派遣的劳务人员提供的劳务,其中劳务人员受雇于派遣单位,接受派遣单位指派,以劳务合同形式提供劳务。

2、什么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指聘用灵活用工中介机构提供的灵活用工,其中灵活用工受雇于灵活用工中介机构,接受灵活用工中介机构委托,以不定期劳动合同形式提供劳动。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和灵活用工的界定,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务派遣有劳务合同,灵活用工有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由派遣单位派遣人员,灵活用工由灵活用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依据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依据不定期劳动合同派遣人员。

三、劳务和灵活用工的分类

1、按劳务类型分类

劳务可以分为临时劳务、专项劳务、月度劳务和长期劳务;灵活用工可以分为临时灵活用工、培训灵活用工、定期灵活用工和全年灵活用工。

2、按劳务质量分类

劳务可以分为技术劳务、行政劳务、管理劳务、生产劳务等;灵活用工可以分为技术灵活用工、行政灵活用工、管理灵活用工、生产灵活用工等。

四、劳务和灵活用工的特点

1、劳务的特点

劳务以劳务合同形式提供劳务,劳务合同有明确的起止时间,派遣期间受派遣单位的管理,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义务较重,安全检查、社会保险等义务较多,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单位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等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也不承担工伤责任。

2、灵活用工的特点

灵活用工以不定期劳动合同形式提供劳动,劳务合同没有明确的起止时间,派遣期间受灵活用工中介机构的管理,灵活用工中介机构的管理义务较轻,安全检查、社会保险等义务也不是很多,合同终止后,灵活用工中介机构仍承担工伤责任,只要灵活用工中介机构仍在服务期间,就需要承担社会保险等义务。

五、劳务和灵活用工的优缺点

1、劳务的优缺点

劳务具有规范性高、劳务受雇单位责任重、社会保险义务责任重等优点,但是由于劳务合同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义务较重,安全检查、社会保险等义务也较多,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单位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等义务,因此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成本较高,是企业人力资源组织的一种不太合理的方式。

2、灵活用工的优缺点

灵活用工具有灵活性高、社会保险义务重等优点,但是由于不定期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起止时间,灵活用工中介机构的管理义务较轻,安全检查、社会保险等义务也不是很多,合同终止后,灵活用工中介机构仍承担工伤责任,因此企业使用灵活用工的成本较低,是企业人力资源组织的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

六、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的义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的劳务义务。

2、《灵活就业管理规定》

《灵活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灵活用工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不定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不定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务义务。

七、总结

本文从定义、法律规定、劳务和灵活用工的分类、特点、优缺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劳务和灵活用工的区别进行了论述,劳务和灵活用工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以期让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劳务和灵活用工之间的差别,做到有效地组织人力资源,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