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灵活用工新政实操指南

一、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

1. 参保对象:明确将8类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包括超龄劳动者、实习学生、新业态从业人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家政服务人员等。

2. 参保方式:从业单位(如平台企业)可为灵活就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无需建立劳动关系。

3. 待遇享受:参保人员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从业单位缴纳。

二、灵活就业登记与统计

1. 简化登记流程:实行承诺制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仅需填报信息并承诺真实性,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2. 统计标准:新业态从业人员月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周工作时长超1小时,即可纳入新增就业统计。

3. 平台企业补助:按要求提供就业信息的新业态平台企业,可按登记人数获得补助。

三、用工规范与权益保障

1. 劳务派遣限制

  • 仅允许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且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
  • 禁止“假外包真派遣”,违者按劳务派遣规定处理。
  • 2. 实名制管理:建设工程领域需实施用工实名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工资支付,预防欠薪。

    四、支持政策与服务

    1. 技能培训:通过“粤菜师傅”等工程提供培训,2025年计划培训超78万人次,促进灵活就业者技能提升。

    2. 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机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灵活就业服务。

    五、企业灵活用工建议

  • 工时制度: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灵活调剂年度内休息日。
  • 风险提示:劳务派遣需取得许可证,违规可能面临罚款或吊销许可。
  • 以上政策自2024年起陆续实施,企业及灵活就业者可通过广东省人社厅官网或属地公共服务中心查询细则。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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