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两天凌晨一点多,一个做HR的朋友给我发消息,就一句话,这次是不是真的要动了。
我问咋了。她甩过来一张截图,广东省的《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号DB44/T 2805-2026,2026年4月9日起全省强制执行,没有缓冲期。同一时间,人社部门在全国推进劳务派遣专项整治,10月开始,行业里管这波叫2026年派遣用工新规执行。
我说是,这次是真的要动了。
坦率的讲,我看到那个截图的时候,心里也咯噔了一下。不是因为政策新,恰恰是因为它不新。《劳动合同法》第63条写的清清楚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把边界划的明明白白,派遣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类岗位上,临时性岗位存续不超过6个月,派遣员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违规按每人5000元起罚。
这些条文在那放了多少年了。
放了多少年,一直没怎么真的扣动扳机。现在扣了。
所以今天我想把三件事聊透,同工同酬、社保足额、连带责任。这三条,也是这次专项检查里最扎人的部分。聊之前我说一句,我自己也在用工这件事上踩过坑,下面这些不是我站在岸上指指点点,是我自己也慌过、也重新算过账的一些体会。
先说最容易被低估的那条,同工同酬。
很多人一听到这四个字,第一反应是,基本工资一样不就行了。
不行。
现在的要求是三维对标,工资、福利、奖金,三个维度都要对得上。我跟你说,以前那些小动作,基本工资拉平,绩效奖金按人头另算,年终奖派遣工没有份,过节费发一半,工装补贴直接不发,这些以前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灰色地带,现在都是刚性核查内容。部分地区还要求企业每季度公示同岗位薪酬对照表,接受监督。违规的罚则,有口径是按用工成本的50%,也有按每人5000元的,看情节。
你想想看,同岗同酬这事儿,说到底是个良心账。一个派遣身份的姑娘,跟正式工坐一个办公室,用一套系统,接一样的客户电话,干一样的活。年底发钱的时候,她看着别人领奖金,自己那张卡没动静。这种事以前太常见了,常见到我们都默认它是合理的。
它是不合理的。现在只是把不合理的部分,搬到了桌面上。
再说第二条,社保足额缴纳。
这条更硬,因为数据是打通的。缴费基数按员工每月全部实际工资收入核定,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补贴,统统算进去。禁止统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最低基数参保,也禁止在非实际工作地异地挂靠参保。社保跟税务的数据早就互通了,你那边报的工资是多少,这边社保基数填了多少,系统一对比就出来了。低基数参保、异地挂靠、断缴漏缴,以前靠手工台账还能遮一遮,现在基本是一查一个准。
这条我特别想多说两句。我一直觉得,社保这个东西,它不是成本科目,它是企业跟员工之间最基本的一份信任凭证。用最低基数糊弄过去,账面上一个月省几百块,摊到一年也就几千块,但一旦被认定违规,补缴、滞纳金、罚款,再加上员工对公司的那点信任没了,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的。
然后是第三条,连带责任。
这条是很多老板最没概念的一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时候,可以单独告一家,也可以同时告两家,不受我只跟派遣公司签的合同这种说法的限制。
你想靠合同是跟第三方签的把责任推干净,行不通。
我见过太多企业主的直觉反应是,我跟派遣公司有协议,出了事他们兜底。兄弟,协议是你俩之间的约定,它约束不了劳动者对你的权利。真出事了,员工把你们两家一起列进仲裁申请书,你是跑不掉的。所以合同里那句连带责任条款,不是格式文本里的废话,它写的是你自己的风险敞口。
这三条聊完了,我得把那个更隐蔽的东西摆出来,假外包真派遣。
这次专项检查里专门有这一项,查的很细。怎么认定呢,很简单,不看合同叫什么名字。合同封面写着业务外包、写着服务承揽,都没用。看实质,人是不是按用工单位的指令干活,是不是由用工单位直接考勤,薪酬是不是变相由用工单位控着。只要这几条对上了,照样认定为劳务派遣,责令整改、罚款,员工还可以依法主张同工同酬。
怎么说呢,这玩意在法理上叫实质重于形式。英美法里有个说法叫刺破公司面纱,就是当一个外壳被用来遮盖真实关系的时候,法律有权把这层壳掀掉。现在的监管逻辑是一样的,任何外衣都掩盖不了实际用工关系。合同名称、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这些都不是护身符。
还有两个老红线,这次也一并查。一是三性岗位,核心业务岗不能挂派遣,你的主营业务自己不养人,全靠派遣顶着,这个结构本身就是违规的。二是10%的用工比例,超过就是超,没有模糊空间。另外还有资质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必须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没资质的黑中介直接清退,这块也顺带封堵了虚列用工成本、挪用社保费用的那些口子。
好,规矩说完了。接下来是我自己也面对的问题,钱。
派遣省钱的逻辑,变了。
以前很多人用派遣,真实的心理预期就是,管理费花一点,但工资、社保、福利这块能压一压。现在同工同酬三维对标,社保按实际工资足额缴,派遣工的显性成本在向正式工靠拢,再加上管理费,再加上连带责任带来的那部分风险折算,这笔账必须重新算。
我自己的经验是,把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管理费、潜在赔偿责任,放进同一张测算表里,一行一行列清楚,然后再决定哪些岗位用派遣、哪些走外包、哪些干脆转正式用工。别拍脑袋,拍脑袋省下来的,最后都会以另一种方式还回去。
这里我得承认一个现实,很多老板看到成本上去了,第一反应是,那我能不能在别处抠一点回来。我理解这个心情,真的理解,生意不好做,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但我的判断是,用工成本高的答案,从来不是少缴社保或者压低派遣工的工资。答案是把岗位结构和用工方式配对,让每类人待在最适合他的那个格子里。
顺带说下供应商这块。选派遣公司,第一件事查他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这个查不到就直接下一个。合同里三样东西必须写清楚,同工同酬的对照口径,社保缴费基数怎么定,连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看到那种按人头低价打包的报价,多问一句,省在哪。
合规成本是真实成本。报价低的反常的,省掉的往往是员工的社保和福利。这不是诛心,这是算术。
其实吧,回头看这整件事,我觉得监管方向已经很清楚了,把派遣拉回补充用工的本来定位。它本来就该是个临时的、辅助的、替补的角色,现在很多人把它当成了万能缓冲垫,垫了核心岗位,垫了长期用工,垫了成本压力。垫久了,谁都忘了它本来是干什么用的。
你也可以回想一下自己公司,核心业务岗上是不是挂着派遣,派遣比例是不是超了10%,同岗位的薪酬对照能不能拿出来见人。这三条里有任何一条,都是现成的整改对象。趁着检查还没落到自己头上,先自查一遍,比什么都强。
最后说点偏感性的。
我始终坚信一件事,规矩不是用来吓人的,规矩是用来把话说清楚的。以前劳资之间很多事是模糊的,模糊的时候,强势的一方占便宜,弱势的一方吃亏,中间还有一堆扯不清的烂账。现在把边界画清楚了,谁该负什么责,谁该拿多少钱,都摆到台面上,这对认真做事的企业其实是好事。
一个把规矩讲清楚的公司,招人的时候敢把待遇写明白,留人的时候不用靠含糊承诺,员工干着也踏实。这种公司,在人才市场上是自带吸引力的。而那些靠模糊空间活着的,迟早会被一句简单的追问问倒,为什么同样的岗位,他比我多拿两千。
回到开头我那个朋友问的那句话,这次是不是真的要动了。
动了。而且方向不会回头。
那我们自己也别再装睡了。把每类用工的适用场景、风险点、成本口径理清楚,这个动作本身就是用工合规的底盘。底盘稳了,车才能开远。
衣服可以换,骨架骗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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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随趣灵活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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