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用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制定和执行有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规章制度的总称。它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规范;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如工资分配方案);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

一.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其招用的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将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以及学历情况等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要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手册》,以便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提供便利条件。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必须给所有在职的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保基金,并且由公司承担缴费比例的部分。因此企业在招聘时应当要求应聘者出具个人参保证明或者参加社会统筹的相关资料。

3、如果求职者的年龄超过35周岁的话,则一般不能直接进入企业的核心部门工作,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才能上岗操作业务,所以建议广大职场人士尽量选择在25岁之前完成自己的职业转型期,这样能够有效减少自己未来的就业压力。
4、为了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和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建议在入职前仔细阅读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条例,避免因为一时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发生。
二、 用工手续
1.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审批:(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其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原证件原件(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6)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7)拟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8)其他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2.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3. 经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核发《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通知单》。4. 《北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编通知书》发放至各岗位所在的事业单位和受聘对象手中5. 各部门和所属单位按照批准的数额确定正式入编的职员数量6. 新录用的管理人员实行人事关系调入7. 入编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8.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转任副主任科员9. 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管理的在京机构中属于国家行政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专业人员可以按规定程序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人民团体) 专业技术职务10.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1.非北京户籍毕业生还须具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暂住凭证12.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研究生还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报告13. 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还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14. 外省市院校毕业的进京应届大学专科以上优秀学生也可通过选培生方式被录取15. 对表现突出且成绩优异的大学生村官给予适当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