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有关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和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检查;

2、指导企业合理使用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

3、负责集体合同审查登记管理工作及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等工作。

4、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发证工作等。

5、依法行使国家赋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它权力和义务。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市人事局

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则和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施的有关事项。 3、推行博士后管理制度和企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4、完善技能资格评定政策,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相关办法,制订技工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方案审批意见并监督执行 5、归口管理和监督外国专家来我市招聘科技人员的工作 6、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规定 7、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等级规范和技术等级的考试审核申报 8、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和证书发放 9、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工作 10、根据授权或分工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许可 1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大中专院校年度招生计划 12、综合管理机关公务员队伍 13、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 15、协调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民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7、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8、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基本原则 19、贯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 20、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 21、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年限核定业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宣传教育 3 、开展工伤调查处理 4 、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 5 、加强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检查 6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7 、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8 .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非法用工行为 9 .定期公布各类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 10 .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