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单位没有及时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或未履行好合同义务导致纠纷的发生。因此加强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那么什么是 劳动用工 管理呢?

1、明确岗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及其变动幅度由国务院规定的标准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其他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按照发起人或者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全部实收资本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注:《公司章程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P162)

2、建立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就业促进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市场秩序的通知中均要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按规定为受训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2)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规避责任不办理社保手续的情况较为常见,如有的个人以个体名义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而不向任何组织提供其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资料;还有的单位通过伪造参保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户籍所在地等方式进行虚假申报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被保险人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劳动保障关系。

3、完善工资支付制度

(1)我国实行的是计时工时制,即每工作1小时计发2小时的报酬。《劳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对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后,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而又不能补休的职工.按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的1.5倍计算的工资收入"。

(3)对于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的问题,《条例实施细则》(《办法细则》),第五条第二款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因生产特点、工作岗位特殊需要在节假日期间连续作业的,可以视同调休";第六款则规定了具体操作方法,"经批准同意,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安排其在休息日上班可视为放假",该条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4)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照本省市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本市贯彻<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5、做好工伤预防

1)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2)要对高危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要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从业者的自我防护能力

4)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5)要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6)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