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的办理程序:

1、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填写《员工手册》,并加盖公司公章。
2、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书面合同文本(含附件)。如果企业没有条件自行印制格式条款范本时,可委托专业律师制作或购买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化合同模本;
3、在签收该份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中。(注意保存好电子邮件)
4、双方当事人对所签署的合同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生效。
5、对于需要鉴证的协议内容需提交相关材料到当地仲裁委申请证据保全。如因一方提供的证件不齐导致无法鉴定等情形则视为未达成调解一致意见而解除劳务派遣关系或者退回被派遣人员,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乙双方面议通过后可直接单方与乙方解除雇佣合作关系:(一)、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单位安排的考勤;(二)、严重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根据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制定方可有效实施。因此,企业在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前均须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正式施行前报请工会组织审核同意后才能执行使用;
8、任何一项规章制度的出台都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随意改变原有规定的内容,更不得以损害职工权益为代价来满足自身的要求。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必将给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带来严重的伤害!
9、所有制度一经公布即具有强制性效力,未经批准擅自更改的规定无效且不受保护。
10、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是企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重要保障。为此,建议各企业设立专门的投诉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有关劳资方面的咨询事宜;
11、当发现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时应立即予以纠正制止,必要时应及时报警处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扩大化。
12、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管理是保证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条件和重要措施。所以,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3、由于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和对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限,致使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得以应用,从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产生不良的后果。对此类现象我们认为应该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保证正常的生产运营和工作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