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责任的法律凭证。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企业用工形式多样,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普遍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加之部分职工法律观念淡薄,对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够理解等原因导致发生纠纷时有出现。因此加强和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及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即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总法)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合法的民事活动受国家保护。”由此可见,只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并生效的民事行为才具有合法性特征。而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劳动关系就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安排。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就指出:"本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权益关系的协议"。
2、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名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等都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明确的界定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也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的范围进行了限定。
3、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劳动合同主要涉及以下三种类型:(1)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单位;(3)其他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4)上述三类企业在不同的行业性质中分别适用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其中第一种情况主要是指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中央所属大型骨干企业及其子公司、地方直属的大型支柱型企业以及其他需要实行特殊管理的垄断行业的子集的企业;(5)第二种情况是除前述两类以外的地方各类中小型企事业组织的整体或者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间的关系,(6)第三种情况下则是介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之间的关系的情况:(7)最后一种是第三类以外的所有其它性质的单位和团体间的相互关系。
二.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合同问题
1.关于无固定期限和无定期限的问题
(1)所谓" 无固定期限",是指在存续期间内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日期,也没有确定是否延续的意思表示,但并不是永远不能解雇员工。也就是说,"无定期的"不是无限期地延长员工的工时长度。
(2)对于这种长期性的劳务派遣人员来说,其工作内容相对稳定且较为单一,而且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培训服务,这些特点决定了这类人员在履行完相应的职责后是可以随时离开该机构的,并且不会产生任何费用支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派往境外工作的雇员因某种原因无法继续执行任务的话,那么雇主可以要求其立即返回境内完成后续的工作任务,而不必担心会产生额外的成本开支。

(3)至于那些短期雇佣的人员而言,由于其本身并不属于某一特定岗位的员工,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被临时性地调遣至另一家甚至多家新的用人单位中去。此时就需要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原用人单位提出辞呈以结束自己的兼职行为。
2. 关于试用期间的辞退问题
(1)首先我们要了解清楚录用通知书的含义。试用期通知书是一种告知书的形式之一,通常是由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用于说明新招聘人员的具体职务和工作时间等信息。它不同于一般的聘用意向书和offer offer,前者只适用于首次就业的新聘者,后者则可用于再次应聘的人事选拔过程之中。同时要注意一点,如果在正式入职之后发现所招用的工作人员不适合自己的时候,也可以采取这一方法予以解决。
(2)其次我们还需要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任何一份人事文件是绝对正确的,尤其是当我们在使用这份文书的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比如说有些人在收到正式的录取通知以后又反悔了等等,这时候我们就必须仔细考虑是不是因为我们的选择出现了偏差或者是我们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不正确造成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申请都会失败。一般来说,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的辞职请求都是允许得到批准的,除非是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的结果。
3. 关于工资报酬的发放标准
一般情况下来讲,薪酬发放的标准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水准来确定的。比如北京市的生活水平比较高一些,那么在计算薪资待遇方面就会相应高一些,而在上海市地区则会低很多。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但是在同一城市之内各个区的物价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决定工资的支付金额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当地的消费水平和市场行情再做出判断比较好。
4、关于加班加点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的公司里都存在着一种现象那就是经常会有许多同事为了能够多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