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1、劳动合同
(1)合同主体:双方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劳动者(受雇者);另一方是劳务派遣公司。
(2)订立方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协议的形式;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代表签订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3年。
(3)内容要求:1明确约定岗位职责;2规定工作时间;3工资待遇;4社会保险;5福利;6培训7违约责任8争议处理9终止条件10变更解除的条件11违反约定的后果12争议的解决13试用期 14保密15竞业限制 16经济补偿金 17赔偿损失 18离职后服务期 19违约金 20附则等等
2、集体合同
是指工会组织与职工就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全体员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并签署的书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户主依法签定承包合同",这是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之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劳保条例")的规定,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关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事项;(二)有关延长工人的休息时间及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事项;(三)关于女工的特别保护条款等。(四)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对事故发生企业的赔付问题以及相关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五)在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过程中产生的分歧意见的处理方法;(六)企业在改制中的资产处置方案及其相关的债权债务问题的解决办法;(七)其它需要制定集体合同的相关事宜。)
3、职业介绍机构

指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为求职者和招聘方提供双向服务的专门性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其性质相当于人才交流中心,但又不完全一样,因为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它的职能主要是帮助失业人员和待业的青年实现就业再就业的目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力市场,而是带有公益性质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 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许可才能成立。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资质等级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业务活动。
4、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主要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的一种类型,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任务。
5、特殊行业工种范围
包括矿山井下作业操作类、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作业类、高处悬挂和高处安装维修作业类等共14个危险程度较大的特种行业的36种工种目录清单。其中第1项至6项适用于煤矿开采领域,7 项适用金属矿采选加工,8 至16项用于建筑工地,16至20项应用于电力施工,21至24项应用于道路运输,25至27项使用在水产捕捞等领域,28至31项适用于化工生产企业,32项适应于铁路运营,35条适用于船舶驾驶 36款适合消防员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种类
6、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3)医疗机构出具受伤部位诊断证明书原件;4、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资料表;7、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报表》;8、一寸照片两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