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就业、促增收”主题下,一系列“惠企、降本”的举措正在各地快速落地。3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以降低人力成本、支持创业、加大社保减免等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了解。当前,各地积极出台稳就业措施,着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稳定就业工作。

举措一:降低人力成本
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加大对企业吸纳就业的支持力度,降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比例、对个体工商户新增参保提供补贴并按规定返还;对企业吸纳人员数量较多且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民营企业予以稳岗补贴和岗位补贴;允许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及其职工办理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并动态调整;放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条件,将企业新招用参保职工、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6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举措二:支持创业
我省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的相关政策举措。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对被认定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创业者,在认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内给予不超过3年的房租补贴。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比例和额度,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并在企业稳定创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或者预备技师班层次)均可申请贷款贴息;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贷款贴息。对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创业或失业的小微企业进行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贷款银行基准利率的50%补贴。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最高给予不超过10万元、贷款银行基准利率的50%补贴;对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发放不超过2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为在校大学生(含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由60%提高到100%。
举措三;

针对小微企业用工难问题,今年武汉将实施企业用工补贴。根据要求,企业招用本企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含农民工)且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贴。鼓励企业招用湖北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湖北省留学回国人员的企业吸纳其就业的,给予企业2000元的岗位补贴、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对小微企业招用武汉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企业岗位补贴后实际支付给他们的工资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武汉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51家中小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48.67万元。
举措四:加大社保减免力度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参保职工人数不足5人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至5.5%。
举措五:强化就业服务指导
●强化就业服务指导,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春潮行动”等系列专项帮扶活动,帮助重点群体、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作用,将公益性岗位开发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支持公益性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上岗。●持续开展校园招聘。加强线上线下平台与校企合作,及时发布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信息需求,引导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服务。◆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鼓励高校举办“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培养活动以及校企合作交流项目,加大投入力度鼓励更多大学生在基层就业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