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架构优化
1. 企业类型选择
小型餐饮(月收入≤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若规模较小,建议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避免企业所得税双重征税(仅缴纳个人所得税)。
连锁品牌可通过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如品牌管理中心),核定征收个税0.5%-2.16%,较有限公司节省184万元/500万元收入。
2. 拆分业务模块

设立独立采购中心,解决无票支出问题,核定个税0.25%-1.08%;灵活用工平台替代兼职销售,降低20%劳务个税及社保成本。
二、增值税筹划
1. 纳税人身份调整
小规模纳税人(年收入≤500万元)适用1%税率,一般纳税人餐饮服务按6%计税,需平衡进项抵扣与税率差异。
优化供应商管理,优先选择可开具专票的供应商,弥补进项缺口。
2. 收入确认延迟
签单消费可延至收款时确认收入,滞纳营业税(如5月收入延至6月申报)。
三、所得税减免
1. 优惠政策利用

利润≤300万元部分按5%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25%;安置残疾职工可100%加计扣除工资。
家庭成员作为合伙人分摊所得,降低超额累进税率(5%-35%)。
2. 费用合理列支
通过打折促销替代返券,减少增值税税基;规范发票管理,杜绝无票支出风险。
四、行业特定策略
营业税规避:利用签单消费到账周期延迟纳税义务时间。
跨区税收协调:连锁企业通过采购中心集中结算,整合税负优势。
风险提示
所有筹划需以合法为前提,避免隐匿收入或私户收款等违规行为。建议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数据,动态调整策略(如年营业额接近500万元时需重新评估纳税人身份)。